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切实提高推免工作质量,制定此推免生德育及综合面试评分细则。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及成绩构成
(一)普通推免生申请条件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申请普通推免生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尊师爱校,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2.普通推免生前6个学期教学计划内平均学分绩应在本专业学生中列前20%,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体育、军训成绩合格;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获得学院一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推荐。
3.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可优先推荐(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1)有科技发明、创造、创新成果或获得专利者;
(2)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大学生各类大赛(如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获奖的个人或代表队成员;
(3)获省、市级奖励及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4)国家外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者。
(二)特长推免生申请条件
为培养应用创新型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申请特长生推荐。相关申请条件如下:
1.有科技发明、创造、创新成果或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或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大学生各类大赛获奖个人或代表队前三名成员,如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
2.特长生前6个学期教学计划内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学生中列前50%;
3.经学院一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推荐,通过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有关证明材料和导师推荐信经公示无异议,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特长生答辩、公示,通过后可按特长生推荐。
(三)推免生成绩构成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本单位报名并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面试考核,排定名次,各项得分相关计算办法如下:
1.普通推免生
(1)德育及综合面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参照本细则评定,占测评分数的20%。
(2)智育。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教务科负责统计其前六学期考试和考查课程成绩,并提供由学生前六学期平均学分绩所转化得出的其前六学期平均成绩,该平均成绩占测评分数的80%。
2.特长推免生
(1)德育及综合面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参照本细则评定,占测评分数的40%。
(2)智育。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教务科负责统计其前六学期考试和考查课程成绩,并提供由学生前六学期平均学分绩所转化得出的其前六学期平均成绩,该平均成绩占测评分数的60%。
二、推免生德育及综合面试评分细则
在推免生德育及综合面试环节,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德为先的考评原则。该部分以100分测评,包括德育体育、综合素质、面试三个方面。其中,德育体育占10%,综合素质占60%,面试占30%。
(一)德育体育部分满分10分,需符合以下条件:
热爱祖国,服务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积极靠近党组织,并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诚实守信,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严于律己,乐于助人,热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能积极参加校、学院及班级组织的义务劳动、公益劳动、各类实习活动。
积极主动参加各种课外体育活动,具有强壮的体魄,精力充沛,能达到体育锻炼标准。人格健全,有良好的自尊心和自豪感,情绪稳定,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学院对下列思想道德负面清单行为人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取消推免资格: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者;
2.申报推免材料出现弄虚作假者;
3.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校院两级组织的集体活动、推诿搪塞学院安排的工作任务者;
4.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仍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要延长预备期继续进行考察和教育者。
(二)综合素质部分满分60分
综合素质部分主要考察学生在学科竞赛、科研活动、技能评级、学生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具体赋分项目如下:
赋分项目 |
项目名称 |
分值 |
备注 |
技能证书 |
英语六级425分以上 |
5 |
|
计算机二级 |
2 |
每提高一级加1分 |
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 |
2 |
|
工作获奖 |
省级/市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 |
10/2 |
|
社会实践活动国家级/省级/校级优秀团队、优秀成果 |
10/5/2 |
|
校级以上文艺、体育活动或运动会一、二、三等奖 |
3/2/1 |
1)省级活动按分值*2系数计算;2)该项目上限8分。 |
科研活动 |
除专业教师以外,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 |
12 |
1)核心期刊以学校《期刊认定办法》为准;2)除专业教师外排名第一方可加分;3)论文需见刊;4)推免生至少应以除专业教师外排名第一身份发表论文1篇。 |
除专业教师以外,以第一作者发表非核心期刊论文 |
3 |
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项)主持人 |
10/5/2 |
优秀结题项目按分值*1.5系数计算 |
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项)参与人 |
3/2 |
参与人仅前3名赋分;优秀结题项目按分值*1.5系数计算 |
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主持人 |
3/2/1 |
此项目仅当项目尚在结项规定时间内方可赋分 |
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参与人 |
2/1 |
参与人仅前3名赋分;此项目仅当项目尚在结项规定时间内方可赋分 |
参与教师主持的省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 |
5或1 |
1)在参与人中排名第一加5分,其他参与人加1分;2)参与教师国家级项目按分值*3计算。 |
竞赛获奖 |
竞赛项目认定参见附表《大学生竞赛项目》 |
获奖等级 |
排名1 |
排名2 |
排名3 |
一个竞赛项目(作品)如果同时获得不同级别奖项,取最高得分项,不重复计算。 |
国家级一等奖 |
15 |
6 |
2 |
国家级二等奖 |
6 |
3 |
1.5 |
国家级三等奖 |
4 |
2 |
1 |
省级一等奖 |
6 |
3 |
1.5 |
省级二等奖 |
4 |
2 |
1 |
省级三等奖 |
2 |
1 |
|
校级一等奖 |
1 |
|
|
注:未被上述项目涵盖的综合素质内容,可由学生提出,报送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是否赋分及对应分值。
(三)面试部分满分30分
面试评委主要从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中产生。
面试主要考核内容包括两部分:(1)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应变能力等推免生应具备的素质,要求思路清晰,表达流畅;(2)考察学生日常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集体观念、遵纪守法、学习态度、卫生习惯和劳动态度等七个方面内容。
评委所给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委打分采取记名打分方式。
三、说明
1.本细则于2020年起执行。
2.本细则仅为参考性文件,学院年度推免生具体工作方案及评分细则可能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有所调整。
3.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传媒与艺术学院
2019年12月12日
附表:大学生竞赛项目
(一)国家级竞赛项目
序号 |
竞赛名称 |
1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2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3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4 |
ACM-ICPC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5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6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7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8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
9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10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11 |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
12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13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14 |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
15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16 |
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 |
17 |
全国周培源力学大赛 |
18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专题竞赛 |
19 |
美国数学模型竞赛(MCM) |
20 |
国际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 |
21 |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 |
22 |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23 |
全国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 |
24 |
中国大学生体育竞赛 |
(二)省级竞赛项目
序号 |
学科竞赛 |
1 |
辽宁省教育厅主办的竞赛 |
2 |
全国高等院校 BIM 应用技能比赛 |
3 |
全国 BIM(建筑信息模型)大赛 |
4 |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设计大赛 |
5 |
全国高校 GIS 技能大赛 |
6 |
全国安全科学与工程大学生实践与创新作品大赛 |
7 |
全国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大学生设计大赛 |
8 |
全国大学生环保艺术设计大赛 |
9 |
全国大学生可持续建筑设计竞赛 |
10 |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
11 |
中国服务机器人大赛 |
12 |
全国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技能大赛 |
13 |
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 |
14 |
“大智慧杯”高校金融精英选拔赛 |
15 |
全国高等学校采矿工程专业学生实践作品大赛 |
16 |
全国高等学校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学生实践作品大赛 |
17 |
全国煤炭地学大赛 |
18 |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
19 |
全国大学生“新道杯”沙盘模拟经营大赛 |
20 |
“税友衡信杯”全国税务技能大赛 |
21 |
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篮球等专项联赛 |
(三)说明
1.国家级项目,若比赛分为初赛、总决赛两个阶段,初赛为省级项目,总决赛为国家级项目。
2.省级项目,若比赛分为初赛、总决赛两个阶段,初赛获奖按省级项目计分,分值折半。
3.分两个阶段比赛的项目作品,作品指导教师、参赛学生要一致,否则不计分。
4未在上述列表中的项目,如为教育部办公厅下发文件开展的,视为国家级项目;如为辽宁省教育 厅办公室下发文件开展的项目及国家一级学会、国家一级协会加盖公章的项目,视为省级项目。
5.与专业相关的、未在上述列表及说明中的项目,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是否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