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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4-26点击数:


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展示十九大以来煤炭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总结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中煤教协[2020]4号)要求,学校组织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范围

根据《高等教育类成果奖申报细则》(附件1)要求,推荐项目范围为:2018-2020年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

二、推荐工作安排

1. 第一阶段5月8日前,各单位统一报送参评项目申报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电子文档。2018年、2019年获得一等以上奖励项目,可以按附件4填报。根据申报材料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指导。

2. 第二阶段5月22日前,各单位统一报送参评项目申报书、成果报告电子文档。根据申报材料学校组织专家进行二次指导。

3. 第三阶段6月11日前,申报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报送申报书、成果报告、佐证材料等内容。学校组织专家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奖项设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4. 第四阶段6月25日前,推荐项目按照《高等教育类成果奖申报细则》要求,报送最终版申请材料。

三、工作要求

1. 各单位按照《高等教育类成果奖申报细则》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2. 申报人对教学成果进行凝练,认真填写申请书。

3.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严禁抄袭、仿冒。



邮箱:lgdjwczlk@163.com。

地址:春晖楼204室

联系电话:13704181286(62992)0418-5110317


附件:

1. 高等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细则

2.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 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4. 全国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教务处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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